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中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和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审核获资后,可获得每学年2000元的资助。
1、申请对象
(1)普中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2)中职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2、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份(均需张贴学生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相片)。
(2)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
(4)其它证明材料,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救助证、低收入证、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残疾人证等。
(注:填写所有材料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申请时间
每学年9月10日前向班主任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该学年国家助学金。
4、资助形式
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资助卡;资助资金下达,马上发放资助资金到受助学生资助卡上。
5、申请材料样式
(1)身份证复印件样本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面A4纸上,并且身份证有效期限必须有效。
户口本复印件需清晰复印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在同一面A4纸上(若复印户主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口本户主页和户主本人页在同一面A4纸上)。
根据粤教助办函[2018]45号文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但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新生入学前填写本表,先填写家庭、经济信息等,班级、学籍号等信息在开学后补充填写完整即可。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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