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办理报销须知
根据《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湛爱高政〔2018〕12号)文件要求,凡学校采购物品或购买外包服务一次性支出金额1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批的规定。承办“三重一大”事项支出的处室在办理支付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次事项报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2、如实施情况特殊,无法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批的,承办处室应填写《学校项目建设和物品采购事项会签表》。 3、经审批的《物品/外包服务申购表》、采购合同、正式发票及附件。 4、购置物品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附上《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项目建设完工验收结果》或验收报告,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备案回执和验收报告。 5、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负责人签字(图书类由图书馆负责人签字,电教类由网管中心负责人签字,其它由学校物资管理员签字验收)。 6、支出审批权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批。 7、按办公室要求做好本次事项的备案手续:见下页附件 8、业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正式发票、验货清单并附上述1~5项资料,按学校现行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室办理银行转账。 附件: “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需要提交给学校办公室的清单 1、相关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提供)或校领导集体会签单; 2、如是招标形式,提供中标结果通知书和合同; 3、如是物品申购,提供项目建设和物品采购文件会签表、外包服务申购审批表; 4、学校方案或情况说明; 5、转账支出报批表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