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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热点问答(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问:哪些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由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根据扶贫、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进行确定。

问: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学生入学前,须向户籍所在地或父母核实本人家庭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如属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学生都需备齐相关证件复印件,入学时交学校审核确认。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划分困难程度?

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级。对照划定的困难程度等级,通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统一、规范的按照各项指标分值做科学计算,依据分值高低划分困难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可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和各高校官网查询。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开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时,需要先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广东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官网查询下载),《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公章,学生只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在《申请表》上勾选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相应事项,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送学校核对、存档备查。

问:考入省内高校学生资助申请的程序是怎样?

{C}{C}{C}无异议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C}{C}{C}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发资金 {C}{C}{C}学生查询资金到账。

问:是否所有学生都要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答:不是。是以自愿为原则申请,申请各项资助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申请认定。

 

需要详细了解各项资助政策,可以直接登录广东省学生资助网(网址:http://www.gdedu.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sxxzz/index.html)查询,也可以登录各地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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