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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1.提取条件及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职工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申请人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销户提取和调动转移时需提供,并打印最终余额)、结婚证(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同时根据下列提取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一份,原件备查):
提取情形 提供的证明材料
1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 ①有效的购房合同;②预付购房款总额的20%或以上的票据;③银行对账单;④房屋登记备案证明;⑤购房人的身份证;⑥在异地购房的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缴交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等)。(注:已有购房发票不需要提供第③项材料。已有《房地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的,不需要①、②、③、④项材料)。
2 购买二手住房 ①房地产交易机构签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②契税完税凭证;③二手房交易证明;④购房人的身份证;⑤在异地购房的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缴交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等)。(注:已有房产证的不需要提供第③项证明材料)。
3 建造自住住房 ①土地使用权证;②建设规划许可证;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④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4 本市农业户籍缴存职工在户籍地建造住房 ①户口簿;②土地使用权证;③购买建筑材料凭据;④村委会出具的建房证明。
5 翻建自住住房 ①房屋产权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6 在本市范围内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意见书;③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7 偿还购房贷款 ①借款合同;②供楼存折(需打印最新还款流水)。(注:提前还贷需另附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审批通知书》和贷款余额清单)
8 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租金 ①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②房租发票;③房屋租赁证;④承租人家庭收入证明。
9 预提交首期房款 ①预售商品住房认购书;②保证书(职工、开发商各一份);③有效的预售款监控账户证明文件或商品房预售证;④购房定金单据;⑤委托书。
10 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房提取 ①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付房款票据、银行对账单(或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交易证明)等购房有关资料;②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③购房人的身份证;④所购房屋及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分别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11 在既有住房中安装电梯 ①房屋产权证;②有效的批准证明文件;③安装电梯施工合同;④安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1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劳动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①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14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②连续3年未能再就业的证明材料。
15 出境定居 ①出境定居护照。
16 离休、退休 ①《离休证》或《退休证》(如没有《退休证》,则提供户口证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17 调离本市 ①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18 市内调动 ①调令或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9 本市户籍职工迁出本市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②户籍迁出本市的证明材料。
20 外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就业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1 农村户籍职工回原籍务农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②户籍证明。
22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3 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②住院费用专用发票;③出院小结(住院记录);④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⑤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24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判决裁定书;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5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①死亡证明;②继承人(受赠人)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书(注:5000元以下的,合法继承人由死者单位出具证明认定;5000元(含)以上的,合法继承人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认定)。
2.提取时间和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据证明材料发出的时间,职工及其配偶可在一年内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每年总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若提前偿还贷款的,不得提取超过所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
(3)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按季提取,且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支出。
3.业务流程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移)。
(2)离退休职工办理提取的:个人填写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提取。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
市区: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759-3197189
网址:http://www.zjgj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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